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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博會官網(wǎng) 發(fā)布時間:
為確保第十六屆中國國際中小企業(yè)博覽會(以下簡稱“第十六屆中博會”)順利舉辦,中博會事務局現(xiàn)按照有關規(guī)定要求面向社會公開遴選第十六屆中博會展館內外宣傳氛圍布置項目服務機構,有關事項如下: 一、項目內容 (一)結合第十六屆中博會特點,設計緊扣主題、內容準確、具鮮明時代特色、宣傳效果突出,指引導向清晰,用材經濟環(huán)保等,按時高質量地完成展館內外宣傳氛圍布置。 根據(jù)我局要求及時進行方案和細節(jié)的修改與完善。嚴格按照工期要求安全高效地完成相關設計、制作、安裝、維護和拆除等工作。 (二)第十六屆中博會展館內外宣傳氛圍布置清單如下
以上需求清單可結合工作實際需要調整。 (三)工期要求 本項目全部設計工作須在2019年6月15日前完成,制作安裝工作須在2019年6月23日21:00前按要求完成,拆除工作須在2019年6月27日13:00 -20:00之間完成。 二、遴選方式 符合申報條件的機構自愿報名,并按要求提交申報文件及報價;中博會事務局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評審,擇優(yōu)確定服務機構。 三、服務機構資格要求 (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單位注冊資本金在300萬元以上; (二)具備固定的辦公場所,單位信用狀況良好; (三)具備專業(yè)的設計團隊,并指定專職設計師跟進本項目; (四)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須具有為規(guī)模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展會提供2次以上環(huán)境布置及氛圍布置的設計及制作經驗;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包。 四、申報文件 申報文件必須提供符合本通告第三點“服務機構資格要求”所列各項條件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有關確立報價單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等。 (二)第十六屆中博會展館內外宣傳氛圍布置項目指定專職設計師相關證明材料。 (三)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須具有為規(guī)模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展會提供2次以上環(huán)境布置及氛圍布置的設計及制作經驗證明材料(須提供業(yè)績合同復印件),以及設計案例材料。 (四)承諾函(樣本見附件)。 (五)報價函。根據(jù)財政有關規(guī)定,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報價不超過人民幣60萬元。 以上文件須提供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原件備查。申報文件以A4紙制作并裝訂成冊,申報文件封面、報價函、承諾函均應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所有申報文件須一式三份,密封于一個密封袋中并加蓋公章。報名單位對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將取消報名資格。 五、報名時間 報名截止時間:2019年6月6日17:00。 報名單位請于截止時間前將申報文件送達或郵寄至我局,逾期不再受理。 六、聯(lián)系方式 中國國際中小企業(yè)博覽會事務局 聯(lián)系人:黃婉芬,電話:020-83137602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中路483號粵財大廈2910室 附件:承諾函(樣本)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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