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 海南省征地補償爭議裁決辦法的決定 瓊府〔2022〕20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有關規(guī)定,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海南省征地補償爭議裁決辦法的通知》(瓊府〔2009〕55號)。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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